第594章 疾在肠胃,火齐所及(2)(2 / 2)
“伊斯兰银行”,顾名思义就是主要存在于伊斯兰世界的银行,但事实上它的确是五六十年代在中东地区开始兴起的。
由于《古兰经》和教法规定,利息属不合法的收入,必须禁止。故此类银行的信贷不计利息,即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不付利息;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客户存款、官方无息贷款。
这就出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伊斯兰银行的金融信贷活动一般会采取4种方式:
1、参予股份制。
银行是向借方的发展项目提供贷款时,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双方按协议分配利润。
2、盈亏分摊制。
银行与顾客(即存款者和借贷者)结为伙伴关系,双方按照协议共同分担经营的亏损或参加利润的分配。
3、加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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