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是不是吃酒吃醉了爬到高头切神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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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简等非欲推诿,实乃据实而言。校规严明,禁酒令在,而诸生明知故犯,寝室已清,其违规之举昭然若揭。

二者,此事发于非授课之时,又值周末,若于课时,简等必严加查察。

三者,汝等身为成人,岂能不知此中凶险?窗牖已设卡,汝等岂能不防?非若稚子无知,若此事发于小学,则简等责无旁贷。然成人失察,实属不该。至于窗何以启,须待破案之人详述。

四者,管理人员当值监控室,若有人值守,或可阻此祸端。然据闻监控室非时时有人,此问题亟待解决。监控之布设与清晰度,亦须因此事而调整。

此事令辅导员惊恐万分,学童身躯魁梧,竟使其腿软。辅导员队伍中,青年居多,关键时刻,老中青三代结合方为上策。

又按校规,每晚九时后当巡查。然昨夜为周末,辅导员未至,人数又少。若巡查及时,或可阻其发生,此简等内部之失也。

公安已给初步结论,虽未公开,但已排除行政事件之嫌,定为意外。简亦认同此论。学童品学兼优,即将转正,性格开朗活泼,非有自杀之意。今分析其因,或为酒醉失控,误以为坐于高处纳凉而坠楼。

至于饮酒之数、同饮之人,共有十一人,皆饮甚酣。学童一早已醉,被同学扶回寝室休息,然其不安于室,复出而饮。当晚已行酒精测试于诸饮酒者,数据存之,待尸检后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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