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关于角色描写的胡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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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引言:

所谓「爱」,乃极具矛盾之物。

若以无想而爱之若以无思而爱之,则罪汝与所被爱者。

此上为淫欲之想,而非纯欲而爱之。

何谓「爱」?乃深思熟虑之物。

以内想而爱之以有思而爱之,则兴汝与被爱者。

此上为悉心于所爱者,明思于所爱者。

此为真「爱」。

……

咳咳咳,上面为作者对于「爱」的浅层次理解。应该不算难理解,也可以算是个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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