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7)(1 / 2)
沈绰吃痛大喊:你干嘛啊?嘶
宽松的衣袖滑到小臂去了,露出白皙的肌肤,上面有一颗鲜艳的红点,是守宫砂。
他顿时瞳孔一缩,才意识到沈绰真的没有骗他,不然怎么会有如此贞洁的象征。
在村里,未出嫁的哥儿和女子一样看重声誉,介于两者体质相似,便也会有这些辅证清白的特点。
萧定北有些意外,意外之余又觉得欣喜,声音都温柔了不少,松了劲道,蹲下去扶他。
沈绰抬头看他,一双眼睛红红的,像挨了骂的小白兔,委屈但凶巴巴地瞪着他。
先起来,地上凉。萧定北发愣似的盯着他,心说他要骂回来也成,自己这次绝不顶嘴。
沈绰就是这样,喜欢闹。骂人打人虽然不客气,但总归会消停下来。
沈绰咬咬牙,正欲好好给他点颜色瞧瞧,哪知一激动,胸腔里那口憋久了的气,刚一吐出来,就变成了
嗝
啊我!
他赶紧用手捂住脸,更郁闷了。丢脸,实在丢脸。难怪吵架他老输。
噗嗤
萧定北回过神来,没忍住侧开脸,笑出了声。
他怎么能可爱成这样?以前都不会的啊。
你还笑?哼。
沈绰这下是真的忍无可忍了,软绵绵的力道推搡了他一下,没推倒,他更气了,站起身要走。
结果双脚蹲麻了,跌回对方的怀抱,又急又羞。
放开放开,你个没长耳朵,不听人话的坏蛋!
我我相信你了。
男人巴结着解释,神色一慌,又带着道歉的意味,我错了,刚刚不该误会你
沈绰安静下来,心里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但他回忆了下原主的所作所为,确实有着水性杨花的意味,这家伙会误会好像也说得过去。
算了各退一步,看在你帮我编篱笆的份上。
沈绰的目光一下落到院子里摆着的新竹编上,又觉得这个男人靠谱,要什么就给他弄什么。好像也没必要刁难他。
于是,他抹了抹脸蛋,低眉顺眼地回身面对那人,轻声道:以后,我去哪儿也跟你说一声好了,这样你就不要怀疑我会乱跑了。
男人眼睛发亮,深深盯着他,心口痒得发麻。
好乖的夫郎,连去哪儿都要跟他打包票。以前的自己哪里经历过这种待遇,全是嘲讽和漠视。
沈绰把他的心牵起了,他又怕对方不开心,摔下来摔得稀烂。但此刻,他只想抱他。
唔你,你干嘛?
沈绰从坚实的胸膛里探出脑袋来,迷惑地仰望他,这人什么意思?问话不答,给个抱抱是啥意思?
欸,他耳朵咋红了?
抱得太紧了。沈绰小口呼吸着,皱了皱眉,抬手抓住眼前的耳朵,稍稍用力一扯,烦道:热到我了,快松开!
耳朵被扯得更红了。
男人哼都没哼一声,喜洋洋地松开他,眼睛里的愉悦十分明显。
沈绰居然真的肯让他抱,以往手指不小心擦到他一下,对方都会暴跳如雷,大闹天宫似的炸毛。今晚他又看到一丝不一样的改变。
或许是他小气了。沈绰真心悔改,当然不会做那些出格的事情。
哼。
沈绰松了手,躲避他突然认真的凝视。
萧定北忽然伸出手捉住他的脸颊,用拇指指腹轻轻擦眼尾的余泪,力道轻柔,小心呵护,又有些笨拙,像在抚摸一块美玉。
沈绰微微一愣,怪道:他这是识相啦?啧,又不多说几句话,好像个笨蛋啊!天呐,这是什么闷葫芦主角?
当时真不该弃文的,应该把那本书读完,看看这个憨莽汉怎么就功成名就的。绝对是个奇葩结局!
失神间,沈绰的脸不知不觉被摸了好半天,他反应过来,一把挥开男人的手,气哄哄道:我困了,不想和你说了。烦。
瞧见他还有些没消气,匆匆跑进屋子里的样子,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萧定北在心中暗暗保证,以后绝对不可以再让小夫郎见到自己乱吃醋了,惹他生气又哄不好,耳朵都急红了。
但是,沈绰真的好可爱。
他头一次觉得那不是美貌加持的作用,而是从内到外的性情展露。
清悠的月光徐徐升起,照得小院子里一片辉亮。
第10章 进城
鸡鸣破晓,又是太阳高照的晴天。
沈绰没睡好,卯时便醒了。迷迷糊糊就爬起来去厨房熬粥,做早饭。
发现灶台还是烫的,旁边的案板上摆着盛米汤的大瓷钵,他揭开盖子一看,正是一锅熬好的白粥,还冒着热气。
沈绰撇撇嘴,放下了盖子,没说什么。
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陆陆续续掌握了做饭的火候,以及如何用大灶锅熬粥不会糊。毕竟这些他小时候在外婆家就会了,经常帮外婆做饭什么的,并不是难事,只是后来工作久了,没精力自己做饭,手艺生疏了不少。
但他自认为比北狗的厨艺好,那家伙除了鱼汤做得鲜美一点外,其他菜超难吃,特别咸,也不知道他父子二人以前咋活下来的。
沈绰也知道古代就只有盐这种调料比较普遍,但也不至于这么挥霍吧。
开春前的那一月,他每天都能在桌上看见咸咸的腊肉,一开始吃还很美味,后来就食之无味了。就算是半个猎户家,那也得吃点新鲜的青菜啊。
结果他那日嘀咕了几句,第二天北狗就给他打了一只新鲜的兔子回来,请他吃了一顿小炒兔肉,虽然味道大,但比腊肉和泡菜好多了。
自此,沈绰开始出没厨房,不知不觉起得更早,占领了掌勺的地盘。萧定北才退出了,只是时不时叮嘱他注意刀锋,别烫到之类的话。
那时候他还觉得这家伙是个心眼好的。哪晓得昨天就脑子抽风了。
不过看他那反应,细细想来,沈绰忽然觉得不像是生气,而是吃醋来着
从厨房双手空空地回来,柚柚也已经起床了,在水池边漱口。
沈绰东张西望了一番,发现院子边上挂着的锄头那些农具被取走了。猜想北狗应该上山了,天才微微亮,但山里很凉快,早去早回也挺好。
他恹恹收回望天的目光,回到房间里,随手翻了下日历,发现已是三月二十四,正巧是赶集的双数日子。
脑袋不禁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水暖村的人一般逢双数进城赶集,大多是进城采购,或者做点小买卖的人家。
沈绰忽然想到之前要当嫁妆的事情一直都还没处理,这次正好进城去碰碰行情,行情好的话,应该能有不少钱票,把家里破烂的家具换掉,简陋的偏屋也重新装修一下都不成问题。
他还想到这开春了,学堂也快要开学了。柚柚年纪也不算特别小,应该还要去念书,得多当些银子出来作学费。
想到这里,沈绰又毫不犹豫打开第二个抽屉,里面是原主仅剩不多的私房钱,还有些珠宝是原主以前鬼混的时候,那些野男人送给他的,现在一并当了也好,不然看着心烦。
沈绰心想,原主那么爱财如命,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家当抽了个空,还不得骂死他。
哈,可惜他没这能耐了。而现在是他这只小炮灰苟命的大好机会。
收拾没多久,就堆了两个包袱出来。
沈绰掂量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又望见窗外面花圃里已经围上了崭新的篱笆,看起来还被锄过草,玫瑰的模样在晨风中摇曳,妩媚不已。
他机灵一笑,又想不如再提个篮子裁几支鲜花去卖,当一回花贩,还能再赚点零花钱。
这玫瑰稀有,价比牡丹,说不定很多人争着买呢。
等东西全都打包好了,天也差不多亮了。
沈绰把柚柚也叫上一起,父子俩脚步匆匆,已经走在了去城里的大路上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