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19)(2 / 2)
诶,都晌午了,肚子也饿了,我们难得进城一次,要不去吃点好的?
沈绰摸着咕咕叫的肚子,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你想吃什么?男人的声音突然温柔下来。
沈绰展开笑颜:你请客?
嗯。北狗点头,兜里还揣着沈绰之前还回来的一点银子。
那去吃过桥米线吧。沈绰指着前方酒楼的路边摊,笑嘻嘻道。
北狗皱了皱眉,把他拉进了酒楼,找了个光线明亮的桌位坐下。
啊?我们要在这里吃嘛?很贵吧。沈绰虽然一开始就是想来这儿,但一想到早上败家地浪费了几个包子,他一下没了底气再让主角大吐血了。
却没想到对方就跟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他在想什么。
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呢?
小二把菜单递上。
北狗睨了一眼,丢到沈绰面前:点菜。
我,我点?好吧。沈绰迟疑了下,看了眼价格,肉菜基本上都要二三十文起步,素菜也不便宜。斟酌了好半天,选了一个三菜一汤的标配。
菜上齐了。
酒楼里也更热闹了,说书的开始登台。
沈绰瞧了眼那说书的,头一次在这里听书,他还心觉稀罕,不由放下筷子,仔细倾听。
说书的老者语调徐徐,娓娓道来。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年轻将军,英勇善战,守护边疆,忠义报国,在收复边疆国土,准备凯旋归来的那天,前朝却传来皇子夺嫡,宫变内乱的消息,而不及他赶回朝廷,篡位而上的新帝为巩固和培养自己的兵权势力,逼他要么以身殉国,战死沙场,要么身披叛贼之名,驱逐疆外
沈绰听得聚精会神,却不曾注意到身边的北狗,一直在喝闷酒。
酒客们面无表情地听着,唯有沈绰兴致勃勃地追问:后来呢?将军死了吗?
说书的淡淡一笑:后续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哼!
沈绰撇撇嘴,无聊的广告时间!
这时,有位酒客不满道:哎呀,黄老你下次还是别说这种憋屈的书了,继续讲那个天外飞仙传吧。
说书的想了想,点头道:倒也行。这次讲的书,是小老儿有一次经过一座郊外古寺,一个和尚所赠,小老儿见他写得字迹工整,陈词慷慨,情节跌宕才想着说来大伙儿听听,既然大伙不喜欢,那下次就不讲了罢
啊?凭什么啊?沈绰失落地鼓了鼓腮帮,心里大喊,我要听复仇爽文!
北狗还在沉默地喝酒。
沈绰碎碎念道:那个将军还真是生不逢时
一句惋惜的话,猝不及防触动了心瓣。男人端酒碗的大手蓦地一顿,目光深处,沉寂多年的灰暗突然有了一丝微弱火星。
他喑哑道:为什么?
沈绰低着头,漫不经心吃着菜,道:很明显,写这本书的人,是在惋惜那位忠心耿耿的将军没有遇到一位识贤的明君,才会
呵,你难得不认为那个将军是愚忠吗?男人忽然口吻嘲讽地打断他。
嗯?怎么会是愚忠呢?沈绰还欲辩驳。
一向沉闷寡言的北狗却突然变得言语激进,强调道:三万多陪他出生入死的兵马,最后却因他的可悲忠心,无端牺牲边疆异乡,一生背负勾结蛮夷的叛贼罪名,而他仅用一个生死未卜,下落不明的结局留给世人一个无聊的悬念,这难道不够愚蠢吗?
啊!你,你这么激动干嘛?沈绰捂住耳朵,错愕盯着他重重拍桌的那一下,惊得四周的酒客都往他们那一桌投来好奇的目光。
北狗的心情冷却下来,烦闷地继续喝酒。
沈绰抿了抿唇,小声道:但被人陷害背刺也不是他能猜到的啊,忠诚都有错的话,那才是昏君最大的愚蠢。
什么?男人手心微微颤抖,极为认真地倾听他的话。
沈绰连忙摆头,含糊道:啊好好好,我不杠你了,不杠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啦。
北狗心情复杂地看了他两眼,心中琢磨不透:他竟是这般明理通透之人吗?以前怎么不曾听他说过这种话?
酒碗里倒映出沈绰撇嘴碎碎念哑语的模样。分明还在义愤填膺地反驳,却只是小小声地乱哼。
萧定北看得一阵心痒,那种怪异的愉悦感又窜上来了,令他眨眼别开脸。
心动X2;
磨磨蹭蹭吃完饭,已经是下午未时了。
赶集结束,因天气炎热,街上已没有什么行人了。
沈绰一时记起柳芽在城中寻了一家裁缝店当绣娘做活,便想去探望一下。
没想到一路找过去,竟是自己以前给北狗买新衣服的那家店。沈绰小小地尴尬了一下,避着老板娘的目光,带着北狗像逛衣服的顾客一样溜了进去。
还在一边绣花的柳芽看见他来,高兴得笑弯了眼,小声打招呼:呀,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柳姐姐绢儿绣得怎么样。沈绰打趣说。
柳芽望了眼算账的老板娘,带着他们去后院乘凉唠嗑。
北狗人高马大,行差踏错,便被眼尖的老板娘盯上了,连忙迎上来,热情问道:这位大爷,是来定制衣裳的嘛?
呃他无措地望了眼已经藏起来的沈绰,点点头,我,看看先
诶,那你挑哈,我们家的缎子都是上等货。老板娘上下打量了眼他的穿着,并不阔气,但气质有种说不出的迫人。
本也不是什么狗眼看人低的老板,只是一贯严厉了些,她招手道:小翠,给客人倒杯茶。
哦,来了。
北狗莫名其妙地坐在店内,看衣料。
过了一会儿,一个蒙面的哥儿端着茶水,款款而来。
北狗瞥了一眼,便无聊地望着外面的天发呆。
沈绰偷笑地抿了抿唇,变着声调说:大爷,小翠给您倒茶来咯。
嗯?北狗一个猛回头,便看到了沈绰那双笑嘻嘻的眼睛,才知自己被他捉弄了。
愣什么?走啦。沈绰摘下面纱,咕咕喝了两口凉茶,就提醒他出门去。
北狗回神,跟着他偷偷摸摸又溜出了店。他想,这辈子都没这么像贼过。
两个人去了小河边的凉亭吹风,看那些才子佳人泛舟游玩,吟诗弄赋。
沈绰把脑袋趴在围栏上,够手摸荷花,叹道:哎,柳姐姐说做工的时候,那个老板娘不让他们随便旷工,所以才让你打掩护的,我可没有丢掉你哦。
嗯。北狗本来也没多想,但这样一说,他忽然多嘴问了一句,你跟她似乎很好相处?
柳姐姐人很好呀,又不像村里那些婶婶阿婆们老是说我坏话他语气有些恹恹的。
男人皱了皱眉,问道:为什么要说你?
没记错的话,他刚来水暖村的时候,沈绰可是村里最讨喜的哥儿,活泼开朗,人美嘴甜,长得小乖小乖的,特别招人亲近怜爱。何时有变得这样臭名昭著?
虽然他嫁过来的时候,性格确实变坏了许多,他有几次都受不了而厌恶他的某些言行举止,但好在他变好了。
他们说我老是虐待你和柚柚,是个悍夫,还不检点,想攀高枝摔下来,没人要可是,可是我真的有这么坏嘛?
沈绰忽然泪汪汪地转回头,望着他。
北狗愣愣地看着他,不愉快的过往回忆如潮水一样涨起来。
他想起新婚夜的以死相逼:你这个混蛋,要是敢碰我,我就死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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