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2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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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绰挡在北狗前面,斩钉截铁地吼道。

八十八文?嚯嚯嚯,你明明可以直接抢钱,结果还来给我们卖个萌?一堆假货,还敢贵得咬人,哪个冤大头才买呢!

小阿郎努努嘴,脸皮再厚,也演不下去了,悻悻躲进了人群。

哼,小样儿。要不是看你可爱,早都抓你去官府了。

沈绰碎碎念叨。

一面又皱着眉,准备转身说道说道那个差点上当的北狗。

哪知,他刚一抬头仰望,对方也突然俯下了身想要问他什么。

猝不及防,烟花灿烂下,人声鼎沸中,两个人莫名其妙接了个吻。

沈绰登时张大眼睛,忘记了反应。

男人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张绝色容颜,瞳孔也跟着一缩,呆滞了呼吸。

他感觉心跳在狂奔。

疯狂心动X 99,99,99

呀,他们在干嘛?

一群买了糖的小孩突然涌过来看戏,好奇地惊呼出声。

一个小孩回答:在玩过家家

沈绰这次脑子灵活地推开北狗,又看着那群臭小孩,心说丢死人了,便拉着北狗往人群外冲。

跑了好久,奔进镖局附近一条冷清的巷子,他才气喘吁吁地撒开了身后男人的手。

沈绰气哄哄地叉着腰,回头看向北狗,发现他居然呆愣地低着头,回味地抿了抿唇。

沈绰恼怒地推他,质问:喂,你,你刚刚怎么亲我嘴啊?

不是,不是故意的。男人有些心虚地躲着他的眼睛。

沈绰心里气得牙痒痒:诡计多端的主角攻,不答应你,就来玩坏心眼是吧?

想看我吃瘪?做梦!

于是,沈绰故作无所谓地点点头:哦。下次说一声哈。

嗯?耷拉着耳朵地北狗眼睛忽然亮了起来,还可以有下次吗?沈绰果然在接受他了,不是幻觉吧

啧,快走啦,我们的宝马还没领呢!沈绰恨不得戳他一脑门,要不是身高不够的话。

居然还在跟我装傻充愣?诶,我就不生气,气死你,气死你!

男人迟钝地点点头,又跟着他的脚步,去了镖局门口讨马。

镖局的人虽然不情不愿,但当众许下的奖品,也不能反悔,只好把一匹纯棕色的宝马牵了出来。

大门又关上了。

沈绰憋了好久,一下忍不住蹦跳起来,激动地打量眼前的马儿。

年轻高大,壮实有力,性情还温顺,愿意让他摸脑袋。

好乖啊好乖啊,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他摸着顺滑的毛发,突发奇想:要不叫板栗吧,它全身都是棕色的诶。

嗯。北狗简单应了他一声,常年不曾摸马鞭的手都开始痒了。

他轻易翻身上去,勒住缰绳,试了试手感,舒服得想叹气,低头看了眼惊呆的沈绰,道:把手搭过来。

沈绰本来还想训他怎么突然骑上去了,但是莫名被他那副自信高兴的模样唬住了,乖乖地伸出了手。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坐上了马背,视野忽然变高了许多,他甚至有些不适应。

这诶喂,你咋突然就跑起来了?慢点,慢点啊。

迎面的风剧烈而凉爽,沈绰第一次上马,怕得要死,一个劲儿往身后的怀抱里缩,唯恐掉下去。

等出了城,马儿跑进广袤的田野,天性更欢了。

北狗也驭得更快了,沈绰死死闭着眼,抓着他肩上的汗衫,心里抱怨道:这都多少码了?超速了啊你个坏狗!

过了一会儿,沈绰渐渐适应了这样的速度,开始放松地睁开眼睛,看向远处的夜空,星河流泻,清辉照路,好美的夜色。

他开始享受地眯了眯眼,尝试松开手里抓紧的衣衫,自己保持平衡。

自我潇洒还不到一分钟,沈绰又听见一声鞭子轻落的声音,马儿顿时又开始加速,他被惯性带着,又往后倒了过去,额头撞在男人的下巴下,被轻微的胡渣扎了几下。

他恍然大悟,怨念地哼了一声,反着手伸到男人的腰间,毫不客气地捏了一下:叫你使坏!

北狗无辜地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继续赶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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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挖野菜

芒种过后, 雨水更加充沛。清晨的山峦总是湿漉漉的,而后刺眼的阳光又照得大地一片油亮。

吃完早饭的沈绰,便去把昨天下午割的青草背去喂围栏里的马儿, 这已是他每日计划新添的一步。

北狗坐在屋檐下的小板凳上, 编着背篓, 箩筐等竹编,添补家里的劳动工具。

他似乎很爱钻研这些, 动手能力也强, 经常砍竹子拖木头回来,削成他的打猎弓箭, 要不就是绑成长矛等得心应手的利刃。除此之外,他还喜欢磨刀,越锋利越好, 几乎看不到生锈的痕迹。

沈绰以前不知道他会修板凳, 做桌子那些的技能,还特意去找了木匠,后来才发现北狗只是手不巧,不会雕木花上漆而已。粗糙实用的木制品, 他从不失手。

沈绰回到凉快的屋子里,在桌子边用手抵着下巴,闲闲地看了他一会儿。

花瓶里今天新插了几支虞美人, 红黄交接, 摆在浅蓝的格子桌布上,正面看去, 很似油画风。

沈绰抽出前几日的草图, 又开始用自制铅笔在上面画他的小摊推车模型, 他觉得明州城那么大的人流量, 不去摆个摊做生意可惜了。

虽然他们一家三口,物欲低,有田有地,已经能自给自足地把生活慢慢过下去了。但穷人有时候担心的不是生活过得好不好,而是害怕意外比明天更先来,尤其是得病。

治不好的病有时候很快就能拖垮一个家。他想攒笔钱以后用来救救急也行,不能说得过且过,就高枕无忧了。

但是摆摊卖什么,他又烦恼了。如果是市场饱和的商品,他挤进去分一杯羹也没什么赚头。可不费神,又简单的东西,他暂时还真没想到。

小灰踏着猫步,悠闲地蹭过他的脚踝,一下蹦上了桌,踩在他的图纸上趴下睡觉。

沈绰恼得用笔头敲了它一脑袋:谁叫你来乱粘人的?快下去。

小灰委屈喵了一声,闷闷不乐地跳下桌,小碎步跑到北狗的矮凳下,喵喵告状。

沈绰把成型的图纸收了起来,压在花瓶下。

忽然翻了眼日历,发现端午节快到了。

他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一个习惯,就是几乎每个正式的节日,原主都会回家看看。

沈绰觉得虽然他是个从外穿过来的,但是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份,该尽的孝义也不能免去。

他打算端午那天,包点粽子,带着北狗一起回沈村长家探望,也算是一份孝心。

拟定好行程,他回房换了身颜色深,耐脏的旧衣服,在屋檐下的墙壁上取了斗笠和镰刀,背起小背篓就准备上山去了。

干活的北狗闻到一阵清香从身畔飘过,他抬头一看。

沈绰睨了他一眼,道:哦,端午快到了,我去山上摘一点粽叶回来包粽子,等下你记得把锅里的饭热一下。中午我们随便吃点,晚上再做新鲜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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