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大炎律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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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财产的,由所有的儿子共同赡养,谁没有尽到赡养责任,父母兄弟都可以去县衙告状,只要证据充分,县老爷不仅会判他担起赡养责任,还会打板子,判监禁。

本朝鼓励经商,太祖皇帝深知无农不稳,无商不富,认为商人是不可或缺的,并不认为商人低贱,跟农民、工人一样是大炎国的子民,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大炎朝没有商什么商籍和匠籍。

除了卖身为奴的是奴籍,妓女、歌伎等是贱籍,其他人都是良籍,意思是除了奴仆和贱人,其他人都是平等的,至少法律上是这样的。

本朝可以立女户,女子过了十八还没有结婚,可以立女户,和离的女人也可以单独立户,失去了双亲的,未成年的男女均可以立户,这户籍法比历朝立代都宽松,也更合理。

总之,这本律法给李婧文指明了方向,为她以后处事提供了参考,更让她惊喜的是,本朝没有连座制,谁犯了法就制裁谁,跟她前世所处的社会差不多。

“只要不诛连就好,虽然家里人犯了法,会让家族蒙羞,但总比跟着流放或者送了命的好。”李婧文认为当务之急是把户藉从李家分出来,那样就是李家荣父子犯了谋逆之罪也牵扯不到他们。

“婧姐姐,我们去挖宝。”李婧文沉浸在书本中,突然间豆豆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进来怎么不敲门?”被打扰了李婧文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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