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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谢景熙也不知何时行了过来,拱手对李冕行礼。然而等那张面如冠玉的脸擡起来,李冕却被他下唇上一块明显的咬痕惊了一跳。

“谢寺卿……你的嘴……”

谢景熙倒是一副淡然的模样,若无其事地挑了挑眉,随口回到,“嗯对,方才撞进车里的那只苍蝇甚是兇猛,竟然还会咬人。”

“啊、啊?”李冕一脸懵懂地看着那个持弓走远的背影,侧身对福公公吩咐,“等下记得往郡主和谢寺卿的车里,多放些驱虫的香包。”

骊山位于沣京以西,是秦岭的一个支脉。骊者骏马也,骊山因山势逶迤,状似黛色骏马而得名。这里景色秀美,树木蓊郁,自古便是皇家猎场。从秦汉时起,多位皇帝曾在此建造行宫,以供皇室之人修养玩乐。

几人牵马持弓,在围场外站定。

虽说这次围猎是李冕陪同,但因他幼时体弱,并不善骑射。再加上猎场环境複杂,若李冕要出行,那随行的禁军和亲卫怕是早就会惊动方圆十里的野物。故李冕只随衆人在队前站了一站,装模作样地放了两只箭,便回了主仗歇息,将王世子交给了霍起和禁军。

李冕看着无动于衷的谢景熙,好奇问到,“谢卿你不去同他们打猎麽?”

谢景熙面色淡然地将手扣在身前,刚要张嘴,便听身后一阵马叫嘶鸣。疾风从身侧扫过,扇得他烟墨色袍角翻动,一抹石榴色倩影行远,往前停在了新罗王世子的马匹旁边。

午后的阳光敛白,从头顶泼下,谢景熙也不知自己是不是被阳光晃得花了眼,竟会觉得那张娇俏的侧颜格外顺眼。

若是……她不仰头对着那个什麽劳什子的新罗王世子笑就更好了。

“也行吧,”李冕在一旁伸手拍了拍谢景熙,兀自道:“若是谢卿你不想去打猎,便同朕一道……”

下落的手扑了个空,李冕看着那个烟墨色身影打马而走,徒薅了一手的冷风。

沈朝颜当然是抱着气死谢景熙的盘算来的。

那人想必是算计太多,所以心眼子也比针尖大不了多少。方才她就那麽趴在车窗上欣赏男人他都能气成那样,此番她主动往密林深处伴游,谢景熙不得气得七窍生烟?

如是想着,方才胸中的郁结就好了大半,待她听见身后急促的马蹄,心里那根得意的小尾巴,一剎更是要翘到天上去。

“殿下,好了。”她转身对着新罗世子笑,眼神却落在几步之外那个脸色阴郁的男人身上,笑靥如花地道了句,“我们走吧。”

言讫马鞭一扬,便带着几个亲卫进了猎场。

猎场很大,多为山地树林,分为猎区和禁区。猎区里的野物大多是专门豢养以供游猎的食草动物,类似青鹿、山羊或是野兔,偶尔遇到华南虎,也是需要内场下达指示,才会有人从外场放进来。

这里平时由专门的皇家护林人管理,此次则由随行的北衙禁军看守。故而除开坠马摔跤的意外,只要是待在围场之内,都是绝对安全的。

自沈傅离世以来,沈朝颜太久没有真正地开怀过,如今一进了猎场,就像是鱼归大海、飞鸟入林,一路跑得笑逐颜开,还时不时地与那王世子微笑对视,眼神黏腻得就差能牵出丝来了。

谢景熙跟在后面,一双握着马缰的拳头拽得快要拧出水来。

终于到了不怎麽开阔的山林,沈朝颜不再总对着那世子笑,转而开始撒娇纠缠,要世子给她打一只小野兔。

美人巧笑逞娇,新罗世子自是当仁不让。他举弓搭箭,瞄準一只飞快窜出的灰影,手指倏然一松!

利箭破空,向着那团灰影飞驰而去。猎物闻声倒地,嘴里还含着半根没来得及吃进去的草皮。

“哇——”

沈朝颜欢呼雀跃,当即从马上翻了下去。她三步跑到那团灰影倒下的地方,拎着耳朵便给它提溜了起来,是一只灰色的粗毛兔。

“好厉害呀!”沈朝颜忍不住惊叹,“箭头穿眼而过,不损皮毛半分,当真是百步穿杨的好箭法!”

言讫,她喜笑颜开地提着兔子朝新罗世子奔去,将手里的兔子扔给随行的亲卫,正要翻身上马却被亲卫支吾着叫住了。

“怎麽?”沈朝颜扭头。

那亲卫捧着兔子,战战兢兢地看了看沈朝颜,又看了看旁边的新罗世子,嗫嚅道:“这、这只兔子好像不是世子打到的。”

沈朝颜俯身,果见箭羽处一个蓝色的原点——那是谢景熙的标记。

所以,方才她那番夸张的称赞,最后竟然夸的都是谢景熙?

沈朝颜回身便送了谢景熙一个天大的白眼。无奈那人足够厚颜无耻,命裴真从亲卫手里取走野兔的同时,还不忘对着沈朝颜躬身拜到,“郡主谬赞,臣乃一介文官,于骑射不过一知半解,实不敢当郡主的这句百步穿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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