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两大集团(2 / 2)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四月十六日,明太祖朱元璋宣布: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秩从三品。
为体现锦衣卫的特殊地位,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三月十八日,改锦衣卫指挥使司为正三品,居十大亲军卫之首
至此,锦衣卫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锦衣卫下属有御椅司、扇手司、擎盖司、旛幢司、斧钺司、銮舆司、驯马司等七司,秩皆正六品。
御椅、扇手等七司执行的无疑是仪仗职能。这些司的成员依旧是校尉,校尉主要任务是专职擎执卤簿、仪仗及驾前宣召官员、差遣干办。
按照明代的制度设计,卫之下都设有镇抚司,主管本卫司法工作,设从五品卫镇抚二员;千户所下设所镇抚二人,从六品。镇抚司之下设司狱司,主持本卫监狱的管理工作。
锦衣卫作为亲军卫,虽然地位特殊,但同样设有镇抚司。
镇抚司在职能上有所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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