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坐堂(2 / 2)
李承乾有些无语,但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叹气点头,表示赞同。
“来吧,孤看看,这第一件是什么案子。”
并州一个县令使用酷刑,杀死了一家二人,并且想方设法制止受害人家属向刺史府、御史台告发,最终被监察御史查访出来,奏闻皇帝,押解进京审讯问罪。
县令武魁是在公堂上实施拷讯的,致人身死,也算是依法拷讯,邂逅,也就是偶然致死,应该不不属于蓄意杀人,因此三法司审讯之后,给出的结论是罢官,拘一年。这个处理结果,已经算是很严重了,毕竟士人和庶民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但魏征以为:身为县令,应该是民之父母,竟然敢以私意杀人,这是残害百姓的民贼,力主将该县令处斩,明正典刑。绳之以法。
而县令与这家人,无冤无仇,为何要行酷法,要人性命呢?
这就不得不说到征徭了。大唐的徭役制度,除了一般的正役之外,还有着别的徭役,也就是这一类的人去服的徭役制度,相比正式的徭役,他们所占的比重要较小一些。
然而这种徭役的征收方式也和正役大有不同。并非是按照以往每一户都要去征收的这一种方式,而是以每一户家中的人口数量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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