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收入(2 / 2)
河工的基本情况,武德、贞观两朝以前代的情况基本是一样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以征发徭役的方式进行,服役的百姓需要自带干粮、无酬劳动。
武德初年,为疏浚梁公堰,河南府发汴郑丁夫,贞观三年,黄河、汴河运道淤塞,州县征派民夫万人疏浚,搴长茭,决沮淤。
还有一种不常见的方式,那就是调兵!贞观六年,疏凿淤塞的汴渠,便是征召了周围四个折冲都尉府的府兵,七千人耗时三个月完成的。
自两汉以来,修宫殿、修陵墓、修沟渠、甚至修桥补路,近千年来所有的大工都是这么过来的。
当然,也有“纳绢代役”的方便之约,按照户部执行的律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个家庭的丁男,每年需要服役二十天,如果朝廷无事佥派或者自身特殊情况,可以上缴绢布抵充,其标准是每天三尺绢或布三尺六寸。但是,大工总得有人干,这些折纳的绢帛或钱粮由官府出面雇人,称之为“和雇”。贞观十年,谷水泛滥,人力匮乏,地方官府便备钱一万贯,每月收利,以充和雇。
崔仁师算了一笔账,绢价是两百文一匹,一匹绢长四十尺,宽一尺八寸,这样算下来的工价,一个劳力,一天收入只有区区十五文,只能保证勉强糊口而已。
以和募的方式,再算一下河工的收入情况。贞观十一年,黄河修堤,以佣寻愿者,凡用五万三千余工,费钱五百三十余万。累计耗资五千三百贯,即每日工价一百文。
一个岁作的长工,雇价为每月一石麦,麦价每斗三十至三十七文,按每月三百七十文计算,每天的工钱也只有十二文。虽然不含口粮,这个工价仍然是偏低的。还好大工是有期间,朝廷又按照均田制,有计口授田的办法,一般人有一种基本农田的收入,工钱只能说是额外的收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