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苏梦的反击(2 / 2)
简单总结就是:只要是有家庭关系的,不管是血缘上的关系还是法律认可的家庭关系,所谓“一家人”闹上法庭,一般法院都会尽量和稀泥。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是如此,两性婚姻关系也是如此。
举个例子,一个人打了另外一个人,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伦理道德和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情感关系,那么这件事的定义叫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属于故意伤害罪。
但如果这俩人有任何法律或亲缘上的“家庭”关系,警察就只会以“家事”为由苦口婆心劝解,让“一家人”“冰释前嫌”。
在法律和亲缘两方面中,被容忍度更高的是亲缘家庭关系。
像苏梦这种孩子被生父母遗弃的情况,就算查出来那俩夫妻真的是苏梦的亲生父母,一般情况下,如果养父母是合法收养了被遗弃的孩子,那么被遗弃的孩子也是没有义务再赡养亲生父母的。
但是,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社会道德却还是趋向于让被遗弃的孩子“不计前嫌”原谅自己的生父母,“自愿”履行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理由是:血浓于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