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赞商朝后期货币析(1 / 2)
引言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
商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其政治制度以内外服制度为主,国家机构逐渐完善;在经济方面,农业、手工业较为发达,青铜铸造技术达到很高水平;商朝的文化也极具特色,甲骨文是其重要的文化遗产。
商朝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内外服制度:
内服:是王畿,即商王直接统治的地区,包括都城及附近的重要据点等。在这一区域,商王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设有各种行政机构和官员来管理。
外服:则是附属国管辖的地区。这些附属国分布在商王畿以外的广大区域,其首领多为当地原有部落的首领或方国君主。商王通过武力征服或其他方式使其臣服,要求他们对商承担一定的义务,如进贡、服役、随商王出征等,但商王对外服的控制力相对有限。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了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
职官制度:
内服官:
外廷政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此外,还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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