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唐朝货币政策的哲学透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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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唐朝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货币制度:

开元通宝钱的铸行: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除五铢钱,开始铸造开元通宝钱。开元通宝钱直径八分,重量二铢四絫,每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开元通宝的铸行,确立了国家铸币的法定地位,成为唐朝最主要的流通货币,且其铸行贯穿整个大唐时期。

钱帛兼行:唐朝继承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绢帛作为货币的传统,实行“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钱”指铜钱,“帛”是丝织物的总称,包括锦、绣、绫、罗、绢、絁、绮、缣、紬等。这是一种多元货币制度,同时采用实物货币(布帛)和金属货币(铜钱)作为交换媒介。

货币政策的实施:

稳定币值:唐朝政府连续颁布严惩私铸和滥铸等行为的法令,并禁止使用劣质钱币,以维护货币的质量和价值稳定。然而,由于铜钱供应量严重不足,货币价值持续上升并保持坚挺,私铸和滥铸行为仍有巨大暴利空间,朝廷的打击效果并不理想。

调节货币供应量:在某些时期,政府可能会通过增加或减少铸币量等方式来调节货币供应量,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例如,在经济繁荣时,可能适当增加铸币量以满足市场交易的需求;在经济衰退或通货紧缩时,则可能减少铸币量以避免货币过度供应。

货币政策的影响:

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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