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小妹刘之若回家(一)(1 / 2)
第33章小妹—刘之若回家(一)
刘之野皱着眉头思考了下,这二大妈的伤情,司法鉴定属于轻微伤,那傻柱的行为就构不成刑事犯罪,所以只能以触犯治安管理法处罚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元以上或者五元以下罚款。
想到这里,刘之野心中有了决定,叫上小周干事,俩人一起去羁押室处理傻柱去。
隔着羁押室的窗户,向里面看去,羁押室里被铁栅栏,在中间位置一搁两开。栅栏外面有桌子椅子用来谈话,栅栏里面有床铺用来给在押犯人休息。
傻柱现在正躺在床铺上,翘着个二郎腿。嘴里头还哼唧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手放在腿上拍着拍子,还挺逍遥自在。
“您看我现在那儿有辙~”
“咱爷俩当初可怎么说~”
“出钱归您,跑腿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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