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见糖(9)(2 / 2)
应该不是狐狸,我没闻到什么骚气。在文晞所接触过的所有狐妖文学里,至少有八成以上会形容狐妖出场的时候,带着股骚气。不光是指它们的气味,还指它们惯会搔首弄姿勾引人。
洛一悟对文晞的说法表示赞同,忽然哦了一声,想起了另一件事:我忘了告诉你,恶鬼道侵袭的那个村子,也有妖气。
文晞把梅枝和小刀收起来,问:不是熊仔留下的吗?
不是,熊仔都离开好久了,我感受到的妖气是新鲜的,他当时应该就在附近。
文晞猜想着这里面的关联问:跟昨天晚上的一样吗?话说,你能感觉出来,不同妖怪的不同气息吗?
理论上可以,但是
但是什么?文晞觉得自己都多余问出来,不需要说她都应该知道,别的捉妖师做得到的,洛一悟未必就能做到。
洛一悟抬手蹭了蹭鼻子,不好意思地说:时灵时不灵。
文晞像摸熊仔一样摸了摸洛一悟的头以示安慰。她发现自从她来到古代,遇到洛一悟,不管走到哪儿都能碰到妖怪,这倒霉的捉妖师该不会是有什么类似柯南的体质吧?
这几天经历的太少,不够得出可靠的结论,文晞打问起了洛一悟以前的生活:你在家里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妖怪喜欢跟着你?
我家里没有妖怪。洛一悟想了想又改口了,没有那么多妖怪。
在文晞问他之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是不是会吸引妖怪。文晞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他好像真的要比其他人要更容易遇到妖怪。
哪怕家里那几只被驯养的妖,似乎也都更亲近他。
捉妖师会像恶鬼道那样,养一个妖来帮自己的忙吗?文晞问。
理论上可以,不过会和妖合作的捉妖师不多。
为什么?
捉妖师想要让妖怪帮忙,是需要签订契约的,他们是平等关系,与恶鬼道的道术师使唤厉鬼不一样,厉鬼要么不能反抗,反抗了就直接吞噬道术师。但妖是可以不听从捉妖师的指令的,所以就是
不好用?文晞给洛一悟这一长串解释做了个简练的总结。
嗯,洛一悟肯定了文晞的总结,还补上了一条,而且很麻烦。
又走了好几天,两个人才带着熊仔走到了第一个城镇。
文晞望着城门内外来往的人,又仰头去看城门牌楼上的芜水镇三个大字,感叹了一声繁华如世。
城门内,芜水镇的街道,商铺,热闹的人声,碌碌的车马,都让文晞毫不怀疑,自己之前路过的地方,堪称无人区。
真真正正的无人区。
从好心的老夫妻家出来,他们连一个人都没见到。别说人了,消停得连妖怪都无影无踪,还让文晞自责自己是不是误会了洛一悟有吸引妖怪的体质,希望他没有多想。
不过那些都不重要了,在看见城镇的一瞬间,文晞就仿佛遇见了亲人,恨不得在这里扎根,在这里成家,在这里生根发芽!
文晞热情洋溢地想要拥抱城镇,忽然感觉有人在拽她的衣袖。是洛一悟。
我们要进城需要出示通行证,我有,你有吗?
洛一悟的话如一盆凉水当头泼下来,文晞瞬间就蔫儿了:我没有。
我的文牒上可以有写我可以带一名助手,但是熊仔怎么办?洛一悟说着翻出了一张纸,拿给文晞看。
文晞看不太懂那上面写的,不是现代通用字,只能大概看出洛一悟的名字,和通过字样。她把文牒还给洛一悟,双手挽住他的胳膊,嬉笑着小声问:你的文牒上有没有说你要是结婚了,还可以额外带一个孩子?
结、结婚?洛一悟非常确定他师父给他准备的文牒上没有这种假设,他是被文晞的话惊到了。他才十九岁呢,就要结婚了?跟谁结婚?
洛一悟的大脑暂时不能运转了,他感觉好像有软软的手捏住了他的胳膊,女孩子闻起来好香关于这一点,文晞认为是洛一悟的错觉。她身上没有任何香囊之类的东西,唯一能说是有不一样味道的,是她身上那截梅枝。
趁着洛一悟失神,文晞催促洛一悟:快告诉我携带家眷二人怎么写,写在哪儿。
洛一悟失去了思考能力,找了块空地用石子在地上写了几个字。文晞轻轻挥舞半成品的魔杖,将文牒上写着携带助手那行话改成了洛一悟在地上写的这些。
两人顺利进入了芜水镇,文晞左看看右看看,她简直是太爱这里了。她从前生活在现代是个宅女,现在想想那会儿自己这是太不懂得人间烟火的乐趣了。
顺福客栈,文晞心情大好,念出了招牌上的名字,就这儿了。
进了客栈文晞觉察出了不对劲的地方。她明明可以认得芜水镇,也认得出客栈的招牌,为什么会不认得洛一悟那通关文牒上的字?
带着这个问题她去找洛一悟,洛一悟告诉她,那是他师父用法术写的,不仅能在人间使用,在妖界也通用。
文晞还是认为说不通:守城的卫兵是人啊,我不认得,他也不认得,为什么会放我们进来?
洛一悟也不懂,他猜测道:可能是只要有印章就可以吧。
这么说我改那行字,是多此一举了?文晞顿时有一种,自己把自己给卖了的感觉。她以后但凡要跟着洛一悟去别的城池,两人的关系就都得是夫妻了。
早知道那卫兵也不认得那些字,光看一个印章,她费这劲干嘛啊!
该不会洛一悟这小子诚心的吧?她想到这儿,逼近洛一悟要质问他,让他拿出那张纸,想要它恢复原样。
洛一悟看她面色不善,还带着危险的笑容,害怕她一时气昏了头再把文牒给撕了,小声劝解道:总会有用上的时候吧
原本打算洛一悟要是不从,就上手暴力硬抢的文晞像被按下了暂停键。
现在还不能排除洛一悟招妖怪喜欢的嫌疑,他们要是真的去个妖怪当卫兵的地方,再改一次也是麻烦。
算了,就这样吧。文晞把刚吃了顿饱饭的熊仔喊到身边,问洛一悟,我要带熊仔去逛街,你要不要一起?
我就不去了。
文晞双手并拢,摊在洛一悟眼前:那能不能请你赞助我们点银子?
她是从现代来的,别说身上没带钱,就算带了在这里也是废纸一叠,这里的通用货币还是银子。熊仔还是个孩子,养他的假道士给他饭吃就不错了,他不可能有钱。所以三个人里身上唯一有钱的,就是洛一悟。
住店的钱也是他付的。
洛一悟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在世间行走,银子的重要性。他这次出行带的银钱不多,是他师父私藏的小金库。此去织城路途遥远,照文晞这么个花法,可能撑不到目的地。
按照计划,文晞给自己买了两身衣服。不是嫌婆婆送的这件太旧,当然也有一点点这个方面的原因啦,主要还是她不能没有个换洗的。她还在同一家店里给熊仔买了一套新衣服,又买了两顶帽子,这样就能彻底挡住他头发里的小熊耳朵,以免在外面被人发现,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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