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九章 三娘子案爆发(2 / 2)
只是工作之余的吃食,便能用他们吃用上看出不同和阶级。
大明朝的县衙内部人员主要分官,吏,役三类,而分工主要是官员主决策,胥吏理文书,衙役供差遣。
以明代来说、县衙常常分为知县,县丞,主簿,典史,这四人为即正官,而左贰,首领为朝廷命宫,数量极少。
县官管一县的政务,左贰,首领则分别负责劝农,水利,清军,巡稽等某一事物。
吏员为吏部注册的公职人员,主要在六房,粮科,马科等房科中办事,处理公文账册。
衙役则司职站堂,看管,守卫,催科,抓捕等事听候官吏调遣。
只是伴随着齐王下令改制,衙役的工作被减轻,县官也不用再办桉,桉件交给了衙役,而审判都交到了大理寺,抓捕都交给了兵马司。
兵马司负责守卫城池,主官被授予从七品的兵马郎中,而大理寺主官则是被授予正七品的判官,衙役主官则是为从八品的司役郎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