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偏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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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种纠结的话,自己还真的不太愿意陷入三方的势力胁迫之中,在三个势力里全身而退是基本上不可能的,等待自己的真的很可能就是永无止境的逃亡。

很抱歉,因为随便一个伤害性的魔法或者剑术技巧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抹掉任何一个小孩子的脖子,所以无论是帝国还是公国的法律都较多的表现为惩罚加害者,而对于受害者基本上只有金钱上的补偿,甚至是可以用金钱来摆平加害者的罪责,通俗易懂的解释是金钱抵消牢狱之灾,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公怒,都只是对加害者实行牢狱之灾,并没有一命抵一命的情况。

那么,在金钱运作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减少牢狱之灾,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刑法,只至于真正死亡的,或者是被加害者残忍杀害的人,或者是小孩子相当于白死。

加害者有钱有势有人,那么受害者很大程度上就是白死。

这也就是拉杰尔和艾米纳一再叮嘱长羽枫保护好自己的原因。

这很残酷,不仅仅是因为【尼曼】这个姓氏是低劣的农民姓氏——没有历史,没有荣誉加身。

要长羽枫孤身奋战,或者说白死在这三个势力里,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如果自己只是知情伊莲的处境,或者是根本没有牵扯进去,他很有可能只做出尝试性的营救,而不是绝对要救出伊莲的营救。这也就意味着,伊莲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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