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0章 949问案(2 / 2)
而等到西汉时期承袭了这种制度,而且赋予了实际的权力,变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是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加强君主的权力以后,设立了刺史,之后改名为大司空,之后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到了西汉末年形成了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的三公又称之为三司。
而等到唐朝时期总结经验设立了御史台,建立起了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中央部门,这是非常有用的监察机关,所以三司会审对应的就是三个机构联合审理一些重大案件。
三个司法机构可以相互监督,又可以相互协助,这是当时皇帝武则天为了加强帝王统治想到的一种方法,也是唐朝非常有代表性的法律方面的制度。
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制度也是非常先进的。
等到明朝时期,朱元璋将丞相废除强化的君主制度之后,又有了三司会审的制度,分别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共同审理,然后将最后的审判权交给皇帝。
唐朝最初设立三司也奠定了后来的基础,这也标志着中国古代有了司法意识的出现,为之后建立制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也开辟了道路。
是因为三司共同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会有三张案桌,然后这上面坐着三个司法的官员,在审理过程当中每一个人都有发言权,所以民间便称之为三堂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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