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0章 959冯保折腾陆树声(2 / 2)
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
言官议建一法,朝廷日“可”,置邮而传之四方,则言官之责已矣,不必其法之果便否也。
部臣议厘一弊,朝廷曰‘可”,置邮而传之四方,则部臣之责已矣,不必其弊之果厘否也。
某罪当提问矣,或碍于请托之私,概从延缓;某事当议处矣,或牵于可否之说,难于报闻.
臣居正当先帝时,曾上《便宜六事》,内《重诏令》一款,亦尝亹亹言之,随该吏部题复,欲各衙门皆立勘合文簿,事下各抚按官,皆明立程限,责令完报,然亦未闻有如期令而以实应者.
查得《大明会典》内一款,“凡六科每日收到各衙门题奏本状,奉圣旨者,各具奏目,送司礼监交收;又置文簿,陆续编号,开具本状,俱送监交收。”
又一款,“凡各衙门题奏过本状,俱附写文簿,后五日,各衙门具发落日期,赴科注销,过期稽缓者,参奏。”
又一款,“凡在外司、府行门,每年将完销过两京六科行移勘合,填写底簿,送各科收贮,以备查考,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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