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我是来接人的!(2 / 2)
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性规定也就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是需要和前三款的规定相匹配的。
也就是说,其严重程度必须和前面三款规定差不多,才能够得上非法经营罪。
各种规定里大概列举了一些,比如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水军”行为,比如非法买卖外汇,比如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等等这些。
但不代表说没有列举出来的情况就不能适用非法经营罪。
就比如老唐当年在江广市将那些黑中介以非法经营罪为切入点一样,只要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就可以被定为非法经营罪。
闭店人就像是背债人一样,如果说单纯你就是去帮人背债闭店的,那其实真的不见得会怎么管。
但是,三年里单单集体性的诉讼就多达二十一起,而且把所谓的“成功案例”当做是广告来做宣传,这情况就不一样了。
证据这么充分的情况下,足以立案侦查,基本不需要投入太大的力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