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二九章 穷乡僻壤的特色(2 / 2)
回到各个殖民地建立的过程中,要知道一个城市(city)不是一天能建成的,而是由小到大一点点发展起来的,跑马圈地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但聚集人口发展基建不可能一蹴而就。
那么在城市(city)出现之前,一片新殖民地或者说一个州里最常见的就是各个镇(town),这些镇聚集在了一起,便是各个州内的第二级行政单位-郡县(county)。
随着逐渐的发展,有些镇(town)因为各种天时地利人和,发展成了城市(city),而有些则保持原状甚至逐渐消亡,但无论如何,二者都被统称为建制区(municipality),也就是郡县下一级的第三级行政单位。
这就出现了让从古至今习惯了大一统观念的中国人很难理解并且感到困惑的地方,如果将各个州当做中国的各个省的话,那么在这个国家,郡县(county)和城市(city)的范围通常并不一致。
大部分情况下,郡县(county)比城市(city)要大,一个郡县内可能有多个城市,并且在老美这个国家,是不存在乡村这一级行政单位的。
依旧是以加州为例,加州最大也是全美最大的一个郡,洛杉矶郡,下辖包括洛杉矶市在内一共88个大小不等的城市(city)或者说建制区(municipality)。
而与之相反的则是杰克如今所在的纽约市,因为发展较早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整个纽约市是由5个不同的郡组成的,分别是纽约郡(曼哈顿)、金斯郡(布鲁克林)、布朗克斯县(布朗克斯)、里士满县(史泰登岛)和皇后县(皇后区)。
接下来便要进入正题了,在各个州出现之前,还是一个个定居点的时候,不管大小,依旧需要有人来维护秩序,这个时候sheriff(治安官)这种独特的所谓民选警察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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