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标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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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以为对于我来说,你有交换的价值吗,我完全可以现在生擒你,然后逼你说出来!”陈曹自嘲的说道:“不过我知道,那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说着从迷彩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人皮。

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也就这样吧!自己不是本来就想和郭湘柠谈恋爱的么?现在两人连饭都煮熟了,不是很好么?

陈曹咬了一口单兵干粮,将身上的吸管咬在嘴中,跟了过去,虽然他和移魂凝萝算不上交情,但是多一个同伴总比多一个对手好,因为他知道,要是移魂凝萝被干掉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目标就是自己。

撒贝的理想是把历阳打造成天下第一繁华的都市,在经过王都一行后,他才了解到历阳城和王都的区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几乎不可能赶和超过王都的,它们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才开吃就把气氛搞的有点儿奇怪的陈默凡扒拉了几口米饭,又主动担当起了找话题的任务。一则是活跃下气氛,二则也确实有几件事要说。

回到牢房,一干人有躺有坐,“5号”胡庆背着手,在牢房里踱着步子,好像一只斗鸡在巡视他的地盘。

那扇石门光滑如镜,应该是长期被这儿的湿气所笼罩,几经数百年后才造就的如此滑润。而上面的扁圆形的凹口,则与千然手中拿着的那块虹之结晶的形状相同。

“尼彩蛇的凶残是很恐怖的,他们还能活下四人,说实话,我倒是有些意外。”哪怕自己也是剑主六重的强者,可孟云却不认为尼彩蛇那么好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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