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三院学会(2 / 2)
想到秘方他就觉得没问题,大兴律保护秘方所有人。
但陈恪给他一个新解释,“秘方是个人私藏未向官府报备的技术,而专利却是向官府报备,受官府保护的项目。”
这个解释还是没问题,官府有保护私有秘方的责任。
面对包拯的固有思维,陈恪还要解释,“有些技术暂时不能获利,或者只有交给朝廷才能获利,这项专利申请就很重要了,比如新式武器的发明,战船新技术的发明...”
陈恪不用再往下说,聪明的包拯立刻反应过来、低声问道:“以利诱之?”
“不能说以利诱之...”陈恪解释:“但发明人也要吃穿住行,还想吃穿住行得更好,再给子孙后代留点积蓄,人之常情嘛。”
“不错、确是人之常情。”包拯肯定,于是以专利权的名义给张出尘登记,对外解释就是秘方。
这么做没问题,新事物有个逐步推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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