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新政一出,各地爆发起义(1 / 2)
看到秦政写出来的第一条,艾玛就有些吃惊了。
“第一条,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第二条,一切政治结合均旨在维护人类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国民。任何团体或任何个人皆不得行使国民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秦政一口气写了十七条。
看完之后,艾玛震惊道。
“这不是我们法兰西大革命时期写出来的人权宣言吗?”
“秦政,你竟然对此知根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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