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帝(2 / 2)
为先君争嗣子之废兴,义也;为中国争人禽之存去,亦义也;两者以义相衡而并行不悖。
如其不可两全矣,则先君之义犹私也;中国之义,人禽之界,天下古今之公义也。不以私害公,不以小害大,则耻臣明帝而归拓拔,奚可哉?
呜呼!人莫急于自全其初心,而不可任者一往之意气。欲为君子,势屈而不遂其志,抑还问吾所自居者何等也。情之所流,气之所激,势之所迫,倒行逆施,则陷于大恶而不知,而初心违矣。
故迫难两全之际,捐小以全大,乃与其初心小异而不伤于大同。故管仲事雠而夫子许之为仁,以其知小大公私之辨也。使怀子纠之怨,忿戾以去其故国,北走戎,南走楚,必与桓公为难,而雪其悁悁之忿,则抑匹夫匹妇之不若,禽兽而已矣。
君子之称管仲曰“徙义”,徙而不伤君子之素,则合异于同,而无媿于天下。详曰“本效忠节”,大正而固不昧其初也。
三
宋以金赎刘昶于拓拔氏,其情慝,其志憯矣。怀不肖之心于隐微,而千里之外见之,人不可罔也如斯夫!
何言乎其情慝也?昶之北奔,畏孝武之疑忌而见杀也。明帝既杀孝武之子以泄其忿媢,恐人怀孝武之恩而致怨于己,故召回昶,以暴孝武之过,曰“彼欲灭兄弟而我复之”,托于昶以扬孝武之恶,怀慝而故为之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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