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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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化民至矣哉!化者,天事也,天自有其理气,行乎其不容已,物自顺乎其则而不知。圣人之德,非以取则于天也,自修其不容已,而人见为德。

人亦非能取则于圣人也,各以其才之大小纯驳,行乎其不容已,而已化矣。故至矣、尚矣,绝乎人而天矣。谓其以德化者,人推本而为之言也;非圣人以之,如以薪炀火,以勺水,执此而取彼之谓也。

夫以德而求化民,则不如以政而治民矣。政者,所以治也。立政之志,本期乎治,以是而治之,持券取偿而得其固然也,则犹诚也。持德而以之化民,则以化民故而饰德,其德伪矣。挟一言一行之循乎道,而取偿于民,顽者侮之,黠者亦饰伪以应之,上下相率以伪,君子之所甚贱,乱败之及,一发而不可收也。

夫为政者,廉以洁己,慈以爱民,尽其在己者而已。至于内行之修,则尤无与于民,而自行其不容已,夫岂持此为券以取民之偿哉?自汉龚、寅、卓、鲁之见褒于当代,于是有伪人者,假德教以与民相市,民之伪者应之,遂以自标而物榜之,曰此德化之效也。

东汉之末,矫饰之士不绝于策。至于三国,迄乎梁、陈,豈无循良之吏,而此风闃然;时君之所不尚,褒宠不及,伪人茶然而返耳。至隋而苏威剽袭六经之肤说以干文帝,帝利其说以诧治定功成之盛,始奖天下以伪,而辛公义、刘旷诡激饰诈之为,赩然表见以徼荣利。

公义则露坐狱中以听讼,讼者系狱,则宿厅事,不归寝閤;旷则称说义理,晓谕讼者,而不决其是非,遂以猎无讼之虚名,迁美官而传于史册。

呜呼!当是时也,君臣相戕,父子相夷,兄弟相残,将相相倾,其上若此,则闾巷之民,相惎、相仇、相噬、相螫,不知其何若,而公义与旷取美誉、弋大官而止,后无闻焉。无讼者,孔子之所未遑;德化者,周公之所不敢居;区区一俗吏,以掉舌于公庭,暴形于寝处,遂胜其任而愉快乎?何易繇言而重为伪人之欺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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