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小丫头,来中国才几天,怎么还学会保媒拉纤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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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单凭这些录音,可能还不足够定范统的罪。因为对方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在被胁迫状态下不得已才这么说的。”钟懿从头到尾听完了胡月汝给她播放的手机录音。

钟懿说得没错,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第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所以,仅凭胡月汝的录音,对方但凡请个高明点的律师,就能让它失去作为证据的效力。

“钟总,我这应该还有视频!”

说着,胡月汝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小手包。

这个包,是来时罗盛送给他的,里面有微型摄像机。

罗盛叮嘱他,这个摄像机在公共场合,要一直保持开机录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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