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你想死别拉上我(2 / 2)
“你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胆子竟然这么小,放心吧,我又不是我表姐,不会蠢得被人抓到把柄。”
她得意极了,刚刚叶挽星气成那样,也不敢反驳一句。
妖艳姐还没来得及反驳,就收到了一封邮件,是文氏发来的:
鉴于黑鲸娱乐旗下艺人姜娜娜女士在直播间散布叶挽星女士私人生活情况,并且造谣叶女士怀孕。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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