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电影宣传(2 / 2)
这样就能再多更两年,明报的利益最大化,毕竟现像级小说作品不好找。
只是这结果却让许多读者不满意了,倒是闹出了不小的风波。
其实这样的更新才是最健康的,就像日漫里的周更一话,漫画作者一话的剧情都未必有2000字内容多,花费一周时间精心画出的漫画会更吸引人。
同样的,小说作者其实周刊4000字能更从容的写出更好的内容,奈何后世有个万恶的某点平台,里面的作者们内卷疯魔成性,别说是周更4000字了,就是日更4000字都让读者觉得平常,还疯狂的催更作者日更万字,实在是让人叹息。
咳咳,牢骚完毕,话归正题。
王莫尊一通电话打去给《明报》总部潘总编,三言两语下就搞定了在《明报》上打广告,广告费最大优惠,花不了几万块,同时他还可以在《诛仙》的周更章节末尾加上广告语:
【著名作者,歌星,演员王莫尊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喜剧电影《夜·店》,即将于10月1号在金公主院线倾情上映——什么夜店?难不成王莫尊他……敬请期待!】
可以想像,这样的报纸广告语一出,定然会吸引无数观众读者们的心理期待,吸足别人眼球,引人遐思乱想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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