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电锯惊魂立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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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日,雷朋再次来到了狮门影业,双方就电锯惊魂的合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在备忘录中,双方确定了合作的义务和责任。

这部电影将会由雷朋名下的卡亚拉制作公司与狮门影业联合出品,其中卡亚拉公司占据八成投资权,狮门影业占据百分之二十投资权。

影片由雷朋买下的独立制片公司卡亚拉投资制作,狮门影业提供器材,人员,以及温哥华的一间摄影棚。

制片人由格雷格劳伦担任,他不仅是雷家伯侄的熟人,还是雷朋好友爱默生的姑父。

与此同时,他前世就是电锯惊魂第一部的制片人。

前世这部电影的成本只花了一百二十万,十六天拍完,他的能力可见一斑。

而影片的发行由狮门影业负责,发行期间,雷朋需要支付不低于两百万的发行费,由狮门影业垫付,并先期提取。

另外,这部影片的发行虽然由狮门影业负责,却不能低于一千家影院上映。

当然,这就需要狮门影业再找一家发行公司联合发行,所以发行费比较高,达到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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