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情敌吗(2)(2 / 2)

加入书签

哥,宋珉来了。

哦?孟迟心头里一喜,就又听杨自乐说,他还带了个人,长得好帅!

谁?孟迟先是好奇这人有多帅,能让杨自乐这么夸,转念一想,心里忽然有了个不太好的猜测。

等他走出去,看到宋珉对面的笔挺背影,那个不太好的猜测成了真。

孟迟顿时也萎了。

第3章 哥哥

虽然郁庭之也来了这件事儿让孟迟有些不爽,但他还是出去见了宋珉,顺带弄清楚了宋珉和郁庭之的关系。

宋珉不知道追尾的小插曲,所以孟迟一出现,他便热情地向他们彼此介绍对方。说郁庭之是住在他家隔壁的哥哥,两家做了十几年的邻居,关系很亲近。今晚的晚餐他还是在郁庭之家里用的,之后一起回学校,路过这里便过来看看,正好看了一场孟迟的茶艺表演。

孟迟和郁庭之对视颔首,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默契,谁都没有提起早晨的追尾事故,仿佛互不认识,这只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没待多久,孟迟就又被杨自乐叫去忙,郁庭之也就和宋珉离开了悠然茶馆。

郁庭之开车把宋珉送回学校宿舍时,宋珉又问了一次他要不要一起去郊区的瓷器厂。

郁爷爷的花瓶不是被打碎了吗?我们可以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宋珉又说。

郁庭之这次没有沉默而是问道:你和孟迟约的什么时间?

对于郁庭之说出孟迟的全名,宋珉愣了一下,因为他介绍的时候只说了一句孟老师。但很快他就又想到悠然茶馆墙上有关于茶艺师的介绍,郁庭之看到也不奇怪。

宋珉说还没和孟迟约好下次的时间,不过他周三只有晚课,应该会定在这天。郁庭之沉吟片刻,让他定好时间通知自己。

对此,宋珉很开心。

但孟迟却是一点也不开心。可是他也不好回绝宋珉,只能捏着鼻子答应了这场由二人世界变成三人行的奇妙约会。

周三早上,孟迟起了个大早,洗头洗澡换衣裳,甚至还喷了一丁点儿香水。

为了保证茶叶的香气不受污染,茶艺师基本都不会用带有香味儿的护手霜和香水之类的东西,孟迟更是连洗手液沐浴乳之类的都是无香型的。

他翻出来的这瓶檀香味儿的香水是杨自乐不知道从哪儿收来的礼物,因为味道清雅,像孟迟常点的檀香,他才会喷那么一下。反正今天是他师傅杨正风上场,他香不香无人在意。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还喷香水?要去哪啊?顶着鸡窝头的杨自乐从次卧走出来正好看到孟迟站在厨房端着一杯蜂蜜柚子茶。

孟迟随口嗯了一声,没说要去哪儿。喝完自己做的蜂蜜柚子茶,用纸巾擦了擦嘴就打算出门。

哎哎哎等我,杨自乐立刻拎着书包追了上来,让孟迟顺路送他去学校。

我不开车。孟迟说。

原本他是要开车的,不过因为不顺路。宋珉就说郁庭之开车从学校过来接他正好,省得他来回跑,孟迟就只好答应了。

杨自乐也没失望,一边跟着他进电梯,一边问道:我跟你说的那事儿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什么事?孟迟问。

就去给佘山当模特啊。杨自乐说到这事儿就一头的劲儿,我查过了,佘山虽然不是什么知名大摄影师,但也拿过不少奖。

佘山这个名字对孟迟来说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他曾经听过,也见过;陌生是因为,那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七年前,孟迟还是个到处打零工的浑小子。在饭店干过洗碗工,在酒楼做过卖酒郎,还去画室当了几回人体模特,穿裤子的那种。

就是那时候他遇上了到处找灵感的摄影师佘山。佘山不知道看中了他哪里,非要说他身上有种奇妙的气质,跟了他三天求着孟迟给他做模特,要拍一组照片去参加比赛。

孟迟又缺钱又拧不过他,就答应了。

佘山在郊外随便找了一处杂草丛生的野地作为拍摄地点,还弄来了一堆荆棘条,又是缠又是绑的,让孟迟脱了衣服在野地里翻滚,就这么拍了一组名为《野春》的照片。

事后佘山付了孟迟一笔酬劳,还请他到悠然茶叶店喝茶。就是在这里,孟迟看到了端着紫砂壶施施然泡茶的杨正风身后的招工启事招学徒,包吃包住。

于是孟迟留了下来。

这一留就是七年,他从打杂的小工变成了杨正风的徒弟,融入了悠然茶馆。

佘山拿没拿奖他不知道,当时他们也没留联系方式。一开始甚至觉得佘山这个不靠谱的男人说不定不是什么摄影师,而是个流氓骗子。要不是他给钱痛快,孟迟也不会答应。

现在,如果不是佘山从那条突然走红的视频里认出了孟迟,他们这一生可能就不会再有交集。

而且你也不是第一次和他合作了,这一次咱们还能蹭蹭人家的热度。人家微博好歹二十万粉丝。杨自乐说,先前那条视频到底是因为被营销号搬了才有一点热度,咱们茶馆的微博根本就没涨几个粉,你看店里,现在人又变少了。

这倒是真的,网络流量来得快去得快,只靠这么一次意外走红就能稳住客源,也不会有那么多实体经济门庭罗雀,面临关门倒闭。

但即便如此,孟迟也还是不想这样蹭热度。

你好好读你的书,操心这些干什么,咱还能养不活你吗?非得要我去卖身?孟迟说。

说着两人已经是走到了小区门口,这话引得不少大妈投来视线,杨自乐已经习惯孟迟这种说话方式,嘿地笑了一声,这哪儿算得上卖身,顶多是出卖色相。

孟迟啧了声,抬手就想敲他,杨自乐却是溜得飞快,我去上学去了,再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

嘿,臭小子。孟迟抬腿作势要踹他,手机就在这时震了起来。

五分钟后,一辆银灰色的雷克萨斯ES出现在孟迟所住的小区门前。

杨正风在悠然茶馆附近的小区,有一套小别墅。孟迟刚来的时候,作为学徒是住在茶馆里的,负责每天开门关门。

后来有一次,店里遭了贼,孟迟为了抢回一套杨正风养了许久的紫砂壶,受了点伤。杨正风就正式收他为徒,顺便把他叫到家里来住。

这一住就住了三年,孟迟二十岁的时候拿到了茶艺师初级证,才从那套小别墅里搬出来,自己在静雅小区租了一套两居室,一直住到现在。

因为离附中近,也因为杨自乐受不了杨正风的唠叨,他也搬来跟孟迟一块住,两人大多只会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回家吃饭。

静雅小区不是什么高档小区,很少能看到好车。所以当这辆银灰色的雷克萨斯ES出现在孟迟面前的时候,他不免多看了两眼。

无他,前两年他买车的时候,第一眼看中的就是这款车型,但因为价格超出了预算,就换成了现在的奥迪。

车还没停稳,坐在副驾的宋珉就拉下车窗笑容满面地和孟迟打招呼。

透过大开的车窗,孟迟自然也看到了郁庭之。相比宋珉满脸笑意,郁庭之的脸可谓是非常冷淡。

孟迟一边快步走过去,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位郁老师还是富二代,好车不少啊。

孟老师,吃早餐了吗?等他拉开后座的门上了车,坐在副驾的宋珉转头问,我买了热牛奶,还有帕尼尼。

大约是这么些年闻茶香练出来了,孟迟的嗅觉十分挑剔,打开车门他就嗅到了车里除了清浅的木调香熏味儿,还有一点奶香味儿和食物的气味儿。

其实郁庭之的车载香薰气味儿很怡人,完全压过了车内皮革的气味儿,但混进了食物的气味儿,就不那么好闻了。

恋耽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