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个陈述(2 / 2)
然而,当他们抓住这个凶手后,他们却惊愕的发现这个人竟然又是陈述!
第一,还没有抓之前就已经有一个陈述正被他们所拘留了,而他离开公安局的时间则是八点十分。
通过监控下之前的“陈述”出了警局,就打了个车,而目的地正是现在这个“陈述”的家。
而陈述的家距离第二案发现场只有五公里。
第二,现在的这个“陈述”又在第二件案发现场的南灵街道的郊区附近出现。
如果他们是同一个人,而南灵街道的郊区,距离他们公安局有大概80公里,开车至少要一个小时,而他们开的警车,而是闯了红灯,需要了半个小时,才到达现场。
警方也调查了所有地铁,高铁,所有能快速的交通工具,都没有发现这个叫“陈述”的人信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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