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陈青峰的配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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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些工作上他都用得着。

陈青峰对具体的法条不是很明白,但是刑法和民法都有一种叫做通则的东西。

什么叫通则?

简单的说就是通用的规则。

让陈青峰记忆颇深的事。法律的书写必须采用普通人能够听懂的方式。

也就是说出于公平起见。

在撰写法律文书或者进行案件审理的时候遇到一些常识性的问题。

都会选择普通人认可的那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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