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就喜欢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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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天后,3月20号。

沐阳和红杉资本谈成合作,奈雪公司估值150亿元,转让8%股份,拿到12亿元;

3月21号,沐阳再与IGD资本谈成合作,奈雪公司估值150亿元,转让7%股份,拿到10.5亿元;

3月22号,与经纬创投谈成合作,奈雪公司估值还是150亿元,转让5%股份,拿到7.5亿元。

三天时间,沐阳共转让20%股份,拿到30亿元。

转让之前,沐阳控股%、宋雪露%、杨念0.1%、其余是天远创投。

转让20%股份之后,沐阳控股%、宋雪露%、杨念0.1%、红杉资本8%、IGD资本7%、经纬创投5%、其余是天远创投。

沐阳还是大股东,按照之前和杨念商谈的,他这一次地转让0.2%股份的钱,税前3000万元给她。

转让股份之时,涉及到其它股东问题。

沐阳要转让股份,有没有必要义务告知B轮融资的天远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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