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既然不好说,那就别说了(1 / 2)
这事对于许主任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这其实就是现在很多类似诉讼的有意思之处。
当初周毅和方大状在闲聊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行政诉讼的问题。
尽管在法律上,行政诉讼好像说的不太多,但是呢,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依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甚至可以说,这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
这同样是我们外部监督的重要监督方式之一!
相应的,行政诉讼一路走来自然也经历了很多的发展过程,方大状曾经就给周毅讲到过一个听起来就很假的故事。
说某个村民有一天,因为某个问题起诉sheng级行政机关,然后呢,法院肯定是要送传票的,那么对方谁应该出庭应诉呢?
结果那个法院负责送达的工作人员有点“不懂”,心里想着,那我们起诉某某机构,某某公司,民事起诉状上都会写上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那起诉行政机关,同样也得负责人吧。
然后就把sheng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给写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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