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既然不好说,那就别说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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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事情就闹大了。

这当然是个笑话了,现实中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肯定不可能这么做,但是同样,因为种种原因,行政诉讼的发展进程一直很慢。

最重要的是,一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但是见不到相关人员,你这个行政诉讼就没什么意义。

于是在前几年,最高法出台了相应的通知,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

这通知的主要内容就是,重大“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也就是说,重大的案件,需要你们的负责人来,正职负责人和副职都可以。

而不重大的呢,同样也不能和以前那样只派个律师出庭,你们的工作人员也得来。

而在实践中,一般都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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