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1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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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方行想了想又说:哦,就半天时间便成,只要把那一车干货载到青龙镖局的后门就行,到时候会有人来接。这一趟的工钱也算一半给你们,行不行呀?

呃,钱倒不是问题,主要是你真的放心让他去?沈绰有些困惑,为啥他有种北狗已经变成村里人公共财产的错觉?

放心,放心。北狗大哥刚刚都同意了的,但跟我说还要问下你的首肯才决定去不去。郑方行急道。

是嘛?沈绰微微有些喜色,走哪儿打包票,算他识相。

那行吧,正好明天赶集,我和他一起去,就搭你的豪车咯。

郑方行乐笑了:嫂子真会说笑。以后你们要借车,只要说一声,我立马把车赶到你家门口来。

帮一次忙捡个人情,以后也好办事,沈绰心觉划算,冲北狗眼神示意了下。

男人就默默地上前接缰绳去了。

哎哟,谢谢北狗大哥,谢谢嫂子。郑方行连连点头,一边抱出车上草堆里的泥罐,递给沈绰,这,这是我家里刚做的臭豆豉,送一罐给你们,一点谢意,不成敬礼哈。

唔臭臭的,好吃嘛?

路上,沈绰悄悄闻了一下,真觉得这玩意儿比臭豆腐差不到哪儿去了!

回了家他就把罐子放到了灶房最阴凉干燥的地方摆着。

两个人简单解决了晚饭,想到明天还得早起,便提前睡了。

大清早,山里又起了雾,沈绰匆匆忙忙喂完了鸡鸭,洗完手,就抓起他平时买菜的篮子,搭着北狗的手臂,一下轻巧地翻上了马车,找了块舒服的位置准备躺着补觉。

北狗眯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抽着马鞭,驱着马儿,上了进城的大路。

随着薄雾消散,路面渐渐视野开阔起来。

沈绰本是要补觉,但上了车就睡意全无了,他把手枕在脑后,望着天喃喃道:要是我们家也有马儿就好了

他想,有个代步工具,生活肯定又能方便不少,这样每次柚柚放学回家,就不用走路了。十几公里的路程,还是挺费体力的。

萧定北听见了他的自语,垂了垂眼,故意问了句,你刚刚说什么?

啊没什么。我说车赶得有点慢。沈绰含糊过去,怕对方听见他适才那句话,又误会自己嫌这嫌那的,和原主一样不好伺候。

哪知,对方一听他说慢,手中的缰绳一下松了力道,没有一句回话,只听一声清脆的马鞭声抽空落下,马儿登时跑得飞快起来,但行车的轨迹却又不差分毫,稳稳当当地跑着。

沈绰从加剧的晃荡里睁开眼睛,看见天空的云和晨曦远去的速度加快,耳边呼呼的风声变得紧迫。

他从干草堆里爬起来,在兜风的快感中,无措地眨了眨眼:怎,怎么突然这么快了?

还慢么?男人轻偏着侧脸,低沉问道。原本还怕他娇气晕车,才控制的车速,没想到还被嫌弃了。

沈绰举着双手,在头顶捉他乱飞的刘海,哼道:那我能说你快啊?

笑死,怎么会有男人会说自己快的?

男人兴奋的黑眸一缩,不自觉眯了起来,仿佛察觉到什么挑衅的字眼。

沈绰揶揄了两句,发现对方没什么反应,露出一丝占上风的笑:哼,叫你把我的发型吹乱了!

哪知,男人一贯冷漠寡言的姿态,在此刻竟变成了急切的反驳:我可以久。

?沈绰僵住了笑,咽了咽嗓子,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我是说这段路。只要你舒服,慢一点,久一点都可以。

男人又咬牙切齿地补充了几句话,甚至带着一点明显的威胁意味。

沈绰听懵了,难道刚刚的玩笑话踩雷了?

他赶紧反省哪里出了差错,原主的记忆却突然冒了出来,在从前的某晚某时某刻,原主嘲讽主角用卑鄙的手段娶到了他,是因为不举,才没有其他人愿意嫁过来,并且说主角攻这辈子都逛不起窑子,因为他又快又短,姑娘哥儿都嫌弃

沈绰尴尬地眨了眨眼睛,原主无理取闹的毒舌能力是真厉害啊,他要是穿成个男人,听到这话,估计都主角最后却还只是提着干粮和打猎工具,去山里住了一宿,不跟他一般见识,当真气度不凡。

但为啥现在要跟他辩解啊?还用这种暗示的调调,记仇也不至于区别对待的反应吧

幸亏路上没人听见他俩的话,遇上那种经验老道的色胚,还以为他俩在车上搞黄呢?

沈绰有些后悔自己出口不当,招惹主角的下场可不是他一个小炮灰能担待得起的。

想了想,他还是硬着头皮,瞎编乱造地回应了一句:呃,其实,是,是你来都还行。

可恶,我在说什么啊?

话一脱口,沈绰才反应过来漏掉了赶车两个字,越说越暧昧了。

他羞愤地捂住了脸。

马车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

惯性使他一下仰倒在身后的干草上,他睁着大眼睛,望了望前头男人高大的背影,莫名有种后怕。

他真是疯了,主角不过是才对他改观了一段时间,他就立马撞枪口上,哪壶不开提哪壶,对方估计又把他当成了原主嘲讽吧。哎。

正当他叹气时,那道背影沉默地转了过来,男人伸出大手把他从干草堆里拉出来,神色没有什么生气的迹象。

沈绰松了一口气,尽量摆出一副纯良无害的单纯模样,甜甜一笑:谢谢夫君

这个称呼最好哄,每次北狗听见自己这么喊他,耳朵都会红,然后就别开脸去了。反正乱喊也不会掉块肉,他百试不爽。苟命嘛,不丢人。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记起来北狗吃了毒蘑菇致幻的事,那晚扭扭捏捏,摸来摸去逼着他喊,结果平日清醒的时候,正儿八经喊了,这家伙还一副被调戏的破功模样。切,矫情的主角攻。

但这一次,男人没有逃避地松开他的手,还一直紧紧抓着,目光也坦然地盯着他的笑,甚至有些厚颜无耻地把他看得先开始心慌。

沈绰急急想要抽回白皙的小手,却不经意瞥见男人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两下,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像一匹饥肠辘辘的狼盯上了猎物,露出的那种馋欲之色。

馋什么?馋什么!

他身上可没有带吃的。

呜呜,怎么会变成这样?早知道就不说他慢了

男人,哦不,主角攻真是一种经不起挑衅的生物。

僵持了一会儿,狼狗松开了他的爪子,冷漠地叮嘱了一句:坐好,别乱动,当心掉下去。

好险。沈绰用力点了点头:嗯嗯。

他暗道,算了,收回刚刚那句话。纸片人没有欲望,都是作者想开荤,原书里没有他这个小炮灰和主角滚床单的戏份,自然可以放宽心。

这么一想,沈绰又释然了,可能人家刚刚真的是在跟他讨论车速,压根没get到他在胡说八道。咽口水可能是没吃早饭,饿的。

心里这么想,进城最后一段路,沈绰却全程乖得跟个鹌鹑似的,没和北狗多说一句话。

等抵达目的地,北狗在巷口停住了马车,递给沈绰一点钱,平静道:去买包子吃。

哦,不用,我昨天卖了蚕茧,有钱哒。他骄傲地扬了扬钱袋,像是想到了什么,又立马捂住了嘴,心虚地望了一眼北狗的反应。

第26章 夺冠

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藏私的钱, 沈绰赶紧低下头,把钱袋默默藏进了袖中。

男人压根没理会他那点心眼,把钱硬塞到他手里, 强势道:拿着。

接着, 便转身上了马车, 挥着鞭子,继续往巷子深处驶去。

沈绰掂了掂分量, 摊开手心, 数了数,发现居然有十多文钱呢, 别说买包子了,吃上两碗馄饨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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